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今年“五一”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各学院(部)、学生处、研究生处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回家探亲及外出旅游的同学须向所在学院(部)请假。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查遗补漏,杜绝事故发生。
四、需要值班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五、自5月4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学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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