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进行摸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05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总校相关要求,学校近期将开展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工作。为更好的了解我校现有师资情况、合理分配招生资源,制定更为适合威海校区自身实际的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特开展此次摸底工作。现将此次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摸底的基本条件公布如下:

一、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和已招收硕士生人员的招生资格审核执行统一标准,并做到公开、公正、合理。

二、招收硕士生申请与审核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进行。

三、申请招收、指导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山东大学无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但具有二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按二级学科进行。申请招收、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进行。具体学科按照《山东大学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四、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招生。

五、 所有申请者申请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年限要求。

六、科研要求

1、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①近五年学术论文要求

人文社科类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SSCI或AHCI收录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CSSCI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期刊(见《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试行)》)上。

理、工类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来源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或在EI来源期刊上至少发表4篇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公认的高影响因子SCI收录论文。

②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1项。

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①近五年学术成果要求

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1本以上专著(包括译著)。

理、工类:以第一作者在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或EI来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1本专著,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到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

②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工程硕士指导教师申请者,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不低于10万元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委托的项目(横向项目);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不低于3万元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委托的项目(横向项目),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

③有一定期限与所申报专业相关的实际部门工作或实践经历,主持或参与过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相关的课题研发,具有所属专业学位领域较强的职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实践技术的能力,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基本条件,统计本单位符合前述条件的硕士生导师的基本情况。因本次摸底涉及到学校招生资格审核文件的制定,因此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以真实反映本单位导师队伍的基本情况。

各单位在12月11日前将《2015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情况一览表》发送至luqing@sdu.edu.cn。

注:已经列入2015年我校博士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此次自动硕士招生资格,情况一览表只需填写其个人基本情况字段,科研情况无需填写。

《2015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情况一览表》